公安机关不立案类舆情研究

编者按:公安机关立案是刑事诉讼活动开始的必经程序,是案件进入司法流程、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接受法律保障的第一道门槛,其重要意义不言自明。然而,近期媒体曝光多起因各地警方不立案引发的热点舆情,如云南昆明李心草溺亡、四川巴州女子跳楼坠亡等。在这些舆情事件中,警方不立案的结论和解释,引起网民不解甚至质疑,其中有些事件还发生反转,由不立案转为刑事立案,涉事部门也受到责任倒查。法制网舆情中心整理了2018年以来的36起警方不立案引发的舆情事件,通过类型研究,从舆情特征、网民心态等多个视角阐述此类舆情生成机制,并总结涉事部门处置得失、给出应对建议,为类案舆情工作提供参考。

舆情类型

法制网舆情中心梳理2018年以来的36起警方不立案引发的舆情事件,将其归纳为以下三类(这里的分类均以事件现有的最终结论为前提)。

No.1    不属于刑事案件类

此类舆情事件的界定不难理解,即事件中不触及刑法罪名,公安机关无需依照刑事诉讼法中第16条、第112条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立案。观察发现,尽管法律概念界定较清晰,但此类事件仍占到了此次研究样本的四成以上,是最常触发舆情的类型,舆论讨论往往伴随着大量争议及观点冲突。具体可细分为三类:

民事、行政类案事件

民事、行政、刑事案事件三者是性质完全不同的案件类型,在法律适用、处理方式、诉讼当事人等方面都有本质区别。然而对于不少公众而言,他们并不能很好地作出区分,认为“警察就是管一切的”,一旦这种诉求无法得到满足,公众难免出现心理落差,不满情绪随之衍生。比如2018年10月发生的北京“丰台抢孩子”事件,网民普遍猜测抢人者为“人贩子”,背后可能隐藏着“拐卖儿童”等重大犯罪。然而丰台警方调查后通报称,该案系因一起离婚纠纷而引发,涉事者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网民推断与官方结论的巨大反差引发了“公安执法不作为”等舆论质疑。又如,河南一网民发帖称“15岁女儿被强奸不立案”一事,警方回应该案是“卖淫嫖娼案件”,同样对涉事者采取行政处罚措施,也遭到舆论怀疑。

道德情感等纠纷致伤害类事件

此类事件通常因道德纠纷、情感矛盾而引发,并出现了人身伤亡的情形。舆论关注焦点在于,涉事双方的矛盾纠纷与伤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这也是警方不立案结论引发争议之处。比如今年的云南曲靖女子跳楼重伤、四川巴州女子与丈夫吵架后跳楼等事件。警方虽然比较详细解释了事件来龙去脉,强调双方的纠纷行为仅限于口角、拉扯、争斗等,与坠楼行为之间没有刑法直接、必然因果关系,但不少网民仍认为公安的通报“漏洞百出”,调侃警方不要把“网民当傻子”。

自杀、意外死亡类事件

此类事件特征在于事件本身较为离奇,所呈现出的“他杀”表象与自杀、意外死亡的事实差距较大,有的甚至完全悖离公众惯常思维逻辑,因此引发舆论揣测。典型的如2018年2月江苏常州一律师身中30多刀死于家中,警方认定“排除他杀”;广东深圳3名老人尸体被藏冰柜,死者亲属称3人死于“生病和绝食”;江西5岁男童校内身亡,警方复议认为符合“意外缢亡”等。这些事件在曝光阶段均引起大量网民围观,舆情热度高涨。

No.2 未达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类立案标

这一类型是指,案件可能已经触犯刑法,但因不符合刑法、刑事诉讼法等中有关立案的法律规定,不被追究刑事责任。此类事件多数表现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在大连13岁少年杀害10岁女童、湖南一3岁女童遭13岁男孩猥亵等社会热点事件中,事发地警方均以嫌疑人未满14周岁为由不予立案,频频激起发舆论不满。又如,河北邯郸反腐英雄郭建民之女郭桂芳失踪近30年一事,邯郸警方回应称“该案件已过20年追诉期,因此不予立案”。客观来讲,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都是在遵从法律规定的基础上作出,但舆论仍认为,如此严重后果且影响恶劣的案件,嫌疑人逍遥于法律之外不受惩罚,折射出“法律疲软”的无力感。

No.3 属于刑事案件但未予立案类案件但未予立案类

这一事(案)件主要表现为,事(案)件本身明显属于刑事立案的范畴,公安机关理当迅速介入、查清事实并进行处理,但却作出不立案处理,衍生出“和稀泥”、不作为的网民质疑。随后,上级机关介入后转为立案调查,并对警方前期工作进行倒查,侧面证实了涉事警方不立案涉嫌违法。2018年香港女导演爆料遭海航机械师性侵未遂事件、2019年云南女大学生李心草溺亡案等都大致遵循了这种舆情发展模式。

舆情特征

经分析,公安机关不立案类事件在网络曝光后,其在舆情方面也形成了三方面的鲜明特征。

1.“自力更生式”网络维权吸引关注

在警方不予立案的事件中,利益受损者多数为普通公民(如老人、妇女、儿童、农民等),他们通常是舆论眼中的弱势群体。而当下社交媒体的普及又极大拓宽了公众信息输送渠道,为普通公民的私力维权提供了媒介条件。因此,当个人利益受到侵害,又无法通过正当司法途径得到保护时,当事人或其亲属就可以“自力更生”,通过自媒体爆料(特别是微博)、向媒体反映情况等方式曝光事件,以此寻求舆论支持。而引发各方关注后,这些当事人会持续发声,促使舆论关注事件进展。舆论场中,谁先发声,谁就容易掌握舆论主动权。涉事警方如一直不作回应,就始终处于被动处境。这也警示政法机关,群众利益无小事。面对公众的初始利益诉求,公安机关还需给予重视,依照法律规定妥善处置,即使确实不能立案的也需要向公众作出说明,而非将当事人拒之门外,这无疑是将其推向舆论场中对立面。

2. 多方舆论声音加入催动舆情传播扩散      

在不立案引发的舆情中,公安机关在面对关乎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社会公共秩序等重大问题面前,所表现出的“冷漠”“不关心”“不作为”,很快成为点燃舆情的导火索,而事件中一些离奇情节更激发了舆论的探究热情。从传播方面看,此类舆情的发展自有其路径,不同的传播渠道在舆情扩散中作用也不尽相同。自媒体中,微博作为国内网民社交媒体的主要选择,在推动事件的传播中作用巨大;而一些微信公号则在舆情鼎沸之时趁机推出贩卖焦虑、挑动情绪的“爆款”文章收割流量。比如李心草事件在热度最高之际,几个微博话题阅读量一度累积达到40亿次,网民关注焦点一览无余;而在20余篇阅读量10万+的微信文章中,则充斥着对事件真相的“脑补”和臆测。另外,媒体在舆情升温后通常会快速介入,并以采访当事人、跟踪报道进展、解读评论等方式引导舆论走势。事实上,一旦有了媒体的介入,事件的解决流程会明显加快,客观上也为平息舆情起到促进作用。以上特点总结起来就是“微博扩散、微信煽情、媒体定性”这也几乎固化成为此类舆情事件的发酵常态。

3. 自媒体情绪负面化、极端化影响舆论场

社会热点事件发生后,舆论对事件的观点、态度的呈现有多种形式。主流媒体总能表现出理性的一面,他们积极澄清事实、揭示真相、评点各方得失,很好地引领了舆情走向。而与之相对的,自媒体中的情绪基调和表达方式上却明显带有“负面情绪多,理性分析少”的特点。网民在进行意见表达时,通常用一些非理性的、带有质疑和讽刺等立场解读事件,令舆论场少了些基于事实的陈述、基于法律的探究,多了些掺杂情感、情绪甚至“阴谋论”的刻意。比如,每每有未成年人恶性犯罪发生,而施暴者却因不到法定年龄而警方不予立案的情形,网民负面情绪总是几乎“爆棚”,“保护未成年人,而不是保护未成年牲畜”“不死不足以平民愤”等类似观点随处可见。这种极端情绪化、负面化的言论往往会放大个案严重程度,使得公众对整个事件的解读普遍朝着“阴暗面”的不良趋势发展。同时,处于强烈情感中的网民缺乏辨识能力,很容易被煽动,甚至成为谣言制造和扩散者,导致舆论理性共识难以凝聚。

网民心态分析

在公安机关不立案引发的负面舆情中,网民注意力很容易被调动,迅速形成舆论热潮。但同时,网民注意力也很容易被吸引转移,一旦官方表态关注,并采取处置措施,舆情热度又很快消散。整个舆情在“发生——发展——高潮——消退”的过程中所折射出来的网民社会心态,值得探究。政法机关如何看待这种社会心态的产生、变化及影响,关系到后续如何面对舆情、处置舆情。本文总结了类案舆情中主要呈现的五种网民心态。

1. 弱者受同情和共情心理泛滥

热点事件能够引起网络围观,在于其激起了网民的同情、好奇、恐惧、不满或者焦虑情绪;而一起事件能够得到广泛传播,一般与该事件击中社会痛点、引发舆论共鸣有关。网民关注心态的背后更多是对公共安全议题的关切,比如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信息安全、食品安全等。多数人们关注此类热点事件时,都会产生“如果发生在我身上该怎么办”的担忧和焦虑。这些情绪的调动并不需要“预热”,在移动互联网络的加持下,情绪能够急速扩散出去,因此很多舆情的爆发都表现得比较突然,而且强度和烈度都十分可观,微博话题阅读量动辄达到数亿甚至十亿量级。

2. 道德判断先于理性判断

根据互联网信息中心统计数据,我国网民结构存在着低学历、低收入和低龄化的特征,青年群体占了较大比例,因此多数网民在围观热点事件时,首先产生的是道德判断,即“非黑即白”的“二分法”对立。但刑事诉讼是一项专业的司法活动,刑事立案的标准与程序具有一定专业性,其法律标准也必然高于网民的道德判断标准,这就造成普通网民无法理解政法机关的专业司法活动,导致舆论场出现认知上的冲突和错层。我们不能要求警方顺从舆论意见公然违背法律要求,但也无法对网民因缺乏理性专业而产生误解进行苛责。

3. 舆论倒逼效应显著

在一些人命关天或者引发严重后果的事件中,比如自杀、坠楼等,网民倾向于相信其中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希望公安机关给予受害者公力救济,期待公安机关主持正义、惩恶扬善。如果警方作出不立案决定,就意味着该事件不存在伤害结果或者是后果轻微,公权力机关不打算介入处置,舆论公平感也就无从满足。在朴素正义感和天然道德感驱使下,网民通过深入讨论、爆料、分析,形成舆论倒逼压力,促使官方对事件真相和原因进行再调查、再通报。一些网络事件能够发酵,就在于它顺应了这种道德感和正义感,符合网民对公平正义的诉求。

而在实践中,有些舆情发酵后上级机关快速介入,事件很快迎来反转,涉事部门和人员也遭到责任倒查。但客观来讲,这类反转舆情虽然严重冲击执法公信力,它也有正面力量和效应,推动着社会治理的进步。因此,网民一边疯狂吐槽“报警不如发微博”,一边又在热点事件中积极关注发声,期望每一起个案都能得到重视和解决。

4. 负面印象的固化趋势

并非所有的舆情事件都能得到妥善处置,形成闭环管理。网民的注意力虽然消退很快,但不意味着失忆,一旦类似舆情再次爆发,此前未获解决的问题会被再度揭开。在公安机关不立案引发的舆情事件中,一些极端个案很容易被网络放大,引发舆论的撕裂、失焦,使得舆论对警方的负面印象不断被固化。还有一些案例,前期警方消极处理,一旦曝出了舆情,领导高度重视、上级迅速介入、从快查办、严肃追责就紧随其后。涉事部门对舆情的快速反应和对群众诉求的敷衍怠慢,反映出一个严肃的现实问题:一些基层公安机关对事件处理的标准是对人治的依从而不是对法治的遵循。几经消耗之后,舆论对涉事部门的信任将大大减弱,危机甚至还会波及更多的系统。

5. 网民想象抗衡官方说法

网民对事件真相的获知有赖于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但公众对信息公开却缺乏辨识和监督的能力。在负面的刻板印象影响下,如果官方信息释放不足,当事人说法或者网络意见领袖的声音就会补位,网民想象力就有了发挥余地,“阴谋论”“背景说”也有传播空间。与此同时,随着真相讨论而起的,还有煽风点火、浑水摸鱼、误导舆论的各类传言。网民对事实的初步印象在真假混杂的舆论环境中完成后,即便官方事实认定的后续通报再翔实、论证再充分,网民也倾向于相信“他们想象的事实”而非官方说法。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有时候警方不立案的结论会一而再再而三地遭遇舆论质疑。

应对评点

事件曝光和涉事部门采取应对措施后,舆论一般会产生强烈的关注欲,促使舆情高热。但经常出现的情况是,有些部门越处置越糟,甚至导致二次舆情或次生舆情不断。究其原因,与舆情处置时涉事部门的态度、方式、方法等因素相关。

1. 回应态度:影响舆情发展态势

很多事件在曝光阶段就引爆舆情,往往是因为涉事部门的态度,这包括涉事部门相关负责人回应时的姿态、语言、情绪等各个方面。比如网曝湖南安化县智障少女遭性侵警方不立案,当地法制办主任称“两人行为属‘约炮’,且事发时不知道女孩未满14周岁,不属于强奸”;河南固始县发生半挂车侧翻、村民哄抢33吨井盖事件,当地派出所称“当着面才算抢,少量侵占不构成犯罪”等。如此明显的不作为、“和稀泥”甚至违规办案的做法,反映出办案人员对当事者正当诉求的漠视,自然招致舆论围攻。

在信息快速传播的新媒体时代,相关负责人的一句话、一张图片都会在网上引起铺天盖地的传播。因此,放低姿态、及时表态、谨慎回答、严谨调查、积极善后等,即是对公众负责、对法治负责的态度体现,也是有效抚平网民情绪的首选。另外,面对舆论质疑与追问,公安机关切忌沉默不语、敷衍对待,否则只会引发当事者、家属以及公众更深的追问,增加舆情工作难度。

2. 回应技巧:动态回应消除质疑

部分案例中,涉事公安机关针对当事人反映的执法问题,立即开展核查复查,同时上级单位派员监督指导,有效降温了舆情。官方调查结论公布之前,舆论场信息纷繁芜杂是常态,要求网民冷静坐等真相并不现实,这需要处置部门以动态通报形势逐步释清舆论猜测和质疑,同时视舆情的发展方向和舆论关切焦点变化进行递进式的动态回应,通过权威渠道进行官方议程设置,导控舆情走向。

近期,云南曲靖女子跳楼致重伤事件中,警方做出不予立案的决定,引发网络质疑。家属认为女子系被逼迫跳楼,提起复议申请。曲靖市公安局持续通报复核进展与结果,并在央视新闻平台上,通过办案人员详细释法说理,还原事件内情和警方调查工作,包括复勘现场、调查走访相关当事人、调取视频资料进行审查等详情,最终扭转了舆论印象。这一成功案例也表明,舆情回应告别“倒逼”模式,可能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但最起码可先将主动通报、动态回应塑造成制度化常态

3. 回应内容:确保证据链条完整、逻辑自洽

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意味着“伤害行为和损害后果间不具有刑法上的直接、必然因果关系”。但简单的一句话背后的法学逻辑却十分复杂。很多时候网民不理解、不认可警方不立案结论,原因就在于办案机关没有将背后的证据链条和因果逻辑揭示出来。比起直接给出结论,公众更看重得出结论的过程,这关乎结论是否合理合法、能否经得起检验。

在这里,北京丰台警方处置“抢孩子不立案”舆情可以提供经验借鉴。2018年10月,网传“北京丰台区某商场有人光天化日抢孩子”,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大红门派出所及分局刑侦部门查明,系4名妇女“误将他人孩子认作自己的孙子,上前抢夺”,不予刑事立案,家属质疑公安机关处理过轻并提出行政复议,引发社会高度关注。舆情发生后,北京市公安局迅速组成工作专班对案件开展复核,对舆论关切作出正面回应,尤其是对“抢孩子”动机的调查方面,北京丰台警方与涉案人员的户籍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了解其家庭及职业等相关情况,包括婚姻关系、无违法犯罪前科等细节,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和合理的因果逻辑。(法制网舆情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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