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政府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集中规范运行的服务与管理工作。

(二)制定区政务中心各项业务运行和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街道政务服务机构日常运行和人员的监督管理,指导其开展便民服务;负责对我区其它政务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四)负责全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编发电子监察报告,指导、督查电子监察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查处异常情况;负责全区政务服务相关的信访、投诉和监察处理。

(五)负责网上政务服务相关新媒体的建设及运行工作;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体系的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协助开展相关网络舆情的处理。

(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政务中心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目标、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单位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队伍建设、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和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策法规、政务公开、后勤、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二)审批服务管理科。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集中规范运行的服务与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优化、整合各类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业务流程;负责组织协调入驻中心部门的并联审批、网上审批、重大项目的快速审批、代办服务等工作;负责国家、省、市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入驻中心的承接落实及服务流程管理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审批平台运行和维护工作;指导、监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工作;指导全区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完善政务服务工作规划,健全和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承担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承担区政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建设工作。

(三)协调督查科。负责对区政务中心、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制定窗口和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区政务中心、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和人员开展规范、优质、高效服务,并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负责受理服务对象对区政务中心、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及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效率等方面的投诉、举报及查处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对行政审批业务进行全程监控、预警纠错、效能评估和数据综合分析、日常网络维护等工作,编发电子监察报告,调查处理异常办件。

(四)电子政务及网络服务科。负责区政务中心的电子政务、网上政务大厅、信息网络和网站的建设及管理等全区政务服务系统的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开展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手机政务APP等相关网上政务服务的建设管理工作。

一是切实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为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优化服务流程,强化服务意识,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的指导思想。

二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服务,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

三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务求在减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取得突破性进展,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四是大力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改进服务质量,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委托代办等服务,为群众办事扫清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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