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暴力

针对校园欺凌和暴力现象频发的突出问题,我厅将会同公安厅等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拿出具体的实施方案指导各学校开展具体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防控工作合力。充分认识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及其造成的恶劣影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级教育部门要明确牵头部门,突出部门协作,不断提升对校园欺凌的防治意识。同时,要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区和司法及综治部门、妇联、团组织、关工委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防控工作合力。多部门积极配合,督促学校落实内部安全防范措施,完善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切实加强治安联防。及时沟通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维护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

(二)会同公安厅进一步落实公安部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在校园及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调配校园保安员,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切实加强校园内部及周边地区治安防控工作。属地派出所和巡警等部门要经常派出警力,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地区的巡逻和便衣蹲守,及时摸清学校周边治安状况,切实掌握校外犯罪团伙和步伐分子的活动情况,严密防范不法分子传入学校进行滋事、伤害、勒索、恐吓学生。

(三)出台具体要求加强校园欺凌防范。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安全保卫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校警和保安。另外,要尽可能在校园内部设立警报点,安装报警电话,建立校园110报警台,形成校园治安防控系统。要尽可能完善校园监控系统,做到无死角全天候监控。各班主任要认真做好学生之间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工作,加强校园治安信息收集工作。

(四)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明确校园欺凌责任。各学校要提高重视,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和岗位安全职责,提升校园安全防范水平;充分依托班主任队伍,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及时发现、及时处置的工作机制,尽可能降低校园欺凌事件对涉事学生的不良影响;建立、完善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明确校园欺凌事件处置流程和措施,加强教职员工学习和培训,增强预防和处置能力。

(五)进一步加强对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的刑事、治安案件要请公安部门支持,做到事项专案专人责任制,对发生的校园暴力案件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

(六)进一步开展专题教育,培养学生的规范行为和养成教育。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学生明辨是非和情绪管理的能力;会同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加强学生法制和安全防范教育,特别要加强防范校园欺凌和暴力的专题教育,提高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家长学校等途径,进一步强化“校园欺凌”宣传教育。

(七)加强学校与家庭之间的沟通联系。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召开学生家长会议和开展家庭走访活动,及时向学生家长沟通在校学生的现实变现情况,听取学生家长的建议和意见,认真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八)加强舆论正面引导,充分调动社会力量。要时刻关注网络及媒体上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宣传和扩散情况,引导舆论方向,加强正面引导。要通过校报、广播、校园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向社会宣传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危害,呼吁家长和社会群众共建孩子成长环境,关爱孩子健康成长。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按照省领导的批示要求,把防治中小学生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落实落小落细,坚决杜绝中小学生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为学生快乐学习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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